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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平漁港中秋期間安全維護措施

       中秋節將近,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趨緩,為避免安平漁港群聚效應,造成防疫破口,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團隊將持續加強港區燃放爆竹煙火、碼頭區烤肉及未經核准設攤之取締,以維護港區船舶安全,提供民眾安全休閒場所。

       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,安平漁港主管機關農委會109年11月18公告「第一類漁港設攤為應經核准之行為」,除向中央主管機關租(借)用港區土地辦理活動,並經核准設攤者外,不得設立攤位、流動兜售或販賣商品、貨物。此外,往年民眾常於中秋節期間至安平漁港碼頭烤肉及燃放爆竹煙火,惟109年10月2日因民眾於碼頭烤肉及燃放爆竹煙火,造成漁船火燒船事件。為維護港區安全,漁業署已嚴禁港區燃放爆竹煙火,碼頭區禁止烤肉,違者依漁港法核處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。同時,中秋節期間,常有民眾以汽機車載運爆竹煙火至安港路兜售,為減少未經核准流動兜售爆竹煙火之現象,中秋連假期間每日16時至24時,封閉安平漁港安港路(世平一街路口至安檢所)以南路段通行,僅限行人通行。

       黃偉哲呼籲,在月圓人團圓的中秋佳節期間,仍要維護港區安全,確實遵守港區禁止事項。市府已邀請海巡署及市府團隊組成聯合稽查小組,加強取締,請民眾不要在港區燃放爆竹煙火、也不要在碼頭區烤肉,共同為港區安全盡一份心力。

新聞稿聯絡人: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吳志清組長  電話:06-3901484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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