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初次投保者: 漁業人須親持漁業執照正本影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、漁筏監理執照(小船執照)正本影本(正本驗畢歸還)、漁業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漁業人印章等證件。
(二)續保者: 漁業人須親持漁業執照影本、漁筏監理執照(小船執照)影本及漁業人印章等證件。
(三)請至各漁會辦事處填寫漁船保險要保書,由漁會轉送漁保社申請:
1、南市區漁會輔導部(臺南市安平區運河路97號二樓)。
2、南縣區漁會各漁港辦事處。
(四)當天投保者,保險當天即可生效。
(五)補助保費金額依據漁業署最新公告為主,詳情請洽各漁會辦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