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安平漁港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

       安平漁港為漁港法漁港主管機關(行政院農業委員會)公告第一類漁港,停泊之遊艇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「第一類漁港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」繳納停泊費。為鼓勵遊艇主選擇適當停泊空間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104年9月23日至106年9月22日止實施「預繳第一類漁港遊艇停泊費」措施。預繳優惠期限已屆,停泊安平漁港遠洋泊區遊艇浮動碼頭者,依浮動碼頭長度計費;停泊港區其餘碼頭者(如金城里活動中心前浮動碼頭)視為岸壁碼頭,以船舶全長計費。(停泊未滿一日者,以一日計)

「第一類漁港遊艇停泊費收費標準」收費基準如下:

一、 浮動碼頭以船席計算:

        1. 10公尺:400元/日。

        2. 15公尺:600元/日。

        3. 18公尺:720元/日。

二、 岸壁碼頭以船舶全長計算,且長度以公尺為最小單位,未滿1公尺者,以1公尺計:

        1. 10公尺以下:200元/日。

        2. 超過10公尺至20公尺以下:20元/公尺/日。

        3. 超過20公尺至30公尺以下:25元/公尺/日。

        4. 超過30公尺至50公尺以下:35元/公尺/日。

       倘若您有相關疑義,歡迎上班時間洽安平漁港管理中心(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,電話06-3915937),漁港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發稿人: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林淑蕙        電話:06-2991111-827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