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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因應旺季來臨請娛樂漁船業者加強航行及作業安全

       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確保娛樂漁業漁船航行安全,請娛樂漁業漁船業者出海前應確實蒐集氣象及海象資料,倘當地預報風力達七級以上或氣象及海象不佳,對乘客有安全之顧慮時,或颱風警報發布後,禁止載客從事娛樂漁業活動。

        為了娛樂漁業的永續經營,請娛樂漁船業主確實依航政機關核定之「乘客定額」搭載乘客;又搭載船員不可超過「船員人數」。從事搭載潛水人員之娛樂漁船,請避免在危險海域活動,並應遵守「潛水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及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
發稿人: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趙婉伶 電話:06-39014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