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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稿】茄萣海岸發現蚵架~海岸管理單位本諸權責清除

       近日高雄市茄萣區海岸發現數棚漂流擱置蚵架,對於當地養殖、觀光、人身安全等影響甚深,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已邀請相關單位會勘,建議臺南市政府能再加強管理措施,防範蚵架漂流情事再發生;另對該海岸現有漂流蚵架,建請依相關法令由土地管理單位清除。

        市府農業局漁港所表示:臺灣西部從雲林縣、嘉義縣到臺南市沿海,以及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管理之曾文溪及鹽水溪流域,皆有漁民從事「浮筏式」牡蠣養殖,若無法全面落實蚵架管理,並不能徹底防止蚵架漂流,故漁業署已要求各相關機關應落實管理,避免造成廢棄蚵架棄置漂流。

        市府農業局輔導南市區漁會管理淺海牡蠣養殖產業,推動「放養源頭管理」及「落實蚵架回收」措施,積極向漁民宣導申報及回收蚵架,目前申報率已達99%,回收率達95%以上(去年5月因西南氣流引起大浪,流失部分蚵棚回收率為85%),並依「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」,規範申報放養蚵架未回收者,每棚處以罰鍰,去(104)年裁罰有案,今(105)年仍繼續嚴加管控違規者予以裁罰。後續將再輔導南市區漁會精進管理措施,朝「完全回收」目標努力。

       至於現有高雄市茄萣區海岸漂流蚵架,係來自何處養蚵業者,尚有待釐清,惟為淨化海岸,市府農業局漁港所建請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規定,請各該土地管理單位儘速清除。亦洽商南市區漁會,秉協助解決問題原則,分擔高雄市轄海岸廢棄蚵架清除經費。同時呼籲各權責單位應訂定蚵架管理措施,共同維護淨化海岸景觀。

發稿人: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謝佩君    電話:06-29828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