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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「活魚運搬船自大陸及香港地區返臺檢疫措施」修正為「活魚運搬船自大陸及香港地區返臺防疫措施」

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14日以農授漁字第1111224807號令修正發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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