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減緩對沿近海漁業資源之漁獲壓力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自92年9月1日起,就已經將調降用油補貼所撙節之經費,以核發獎勵金方式鼓勵漁船(筏)主參與自願性休漁,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,本年度休漁獎勵金的申請期間自112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請各位漁友別忘了申請。
黃市長指出,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9月核定之「第二期農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」,每艘獎勵休漁漁船減少的用油量估計為5(公秉/艘),而由用油量轉換為二氧化碳排放量約0.268(萬噸CO2/千公秉用油);本市除107年獎勵休漁漁船筏合格艘數為862艘外,其後歷年合格漁船筏數均超過900艘;從107年(含)以後節省下來的用油量每年均超過4,300公秉,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,每年均超過1.15萬噸CO2;休漁獎勵計畫除可減少油料的使用量,更可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,符合現行節能減碳政策。
黃偉哲市長也貼心叮嚀漁民,自願性休漁獎勵金之申請人,須為領有特定漁業執照之漁業人,且其漁船非屬活魚運搬船、白帶魚運搬船、專營娛樂漁業及漁業權漁業之漁船,並在(本次)休漁獎勵實施期間(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)累積出海作業90日以上且作業時數270小時以上,及在國內港口休漁120日以上。只要符合休漁獎勵條件之單一漁船、舢舨及漁筏,獎勵金最低為新臺幣2萬元,漁船依其噸數計算,每噸加發新臺幣1,500元,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。符合申請資格者均可向當地區漁會提出申請,申請時請記得攜帶漁業執照、漁船進出港時間明細表、漁船進出港檢查紀錄簿、船主印章、撥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。
另外,農業局李建裕局長亦指出在這個高油價的時代,更要鼓勵漁船(筏)主參與休漁,除了可以減少油料支出,亦可同時減少漁獲努力之投入,養護漁業資源,後續才得以確保漁業永續發展,對漁民福利有正面效益,期盼今後大家一起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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